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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Linkin Par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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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上了車,阮愫坐在駕駛座,古皓白坐在副駕駛座。

摸著方向盤的阮愫心裏有點慌,她的駕照是上學期才拿的,趁學校課不多的時候在外經貿附近的駕校學的車。

考試的時候,她還花錢通過教練找關系了,不然她科目二萬年過不了。

拿到駕照之後,其實她一次都沒上過路。她很害怕把車開得不好,被古皓白嫌棄。

但是,現在也只有硬著頭皮上了。阮愫深呼吸了一口氣,插鑰匙點火。

這車是北城的國產車,內飾粗糙,駕駛體驗不怎麽好,應該是部隊裏給他配的車。

阮愫想不通古皓白一個頂級豪門富家公子,怎麽能習慣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當邊防戰士。

當初他連高考都沒參加,就直接入伍了。

用北城那幫二代們說古皓白的話來說,那就是,丫腦子是不是有什麽毛病。

今晚陪他跟韓璽夫婦吃完這頓飯,阮愫覺得丫腦子的確是有毛病。

車子駛出西盧縣城,朝魯沙爾方向開,路過一段土路,黑漆麻黑的,沒有路燈。阮愫車技不好,哪裏有坑就往哪裏開,把吉普車活生生的開出碰碰車的感覺。

能把坐在車上的人顛到飛起。

阮愫心裏惴惴不安,但被顛許多次的古皓白一直保持沈默,始終沒吱聲。

最誇張的一次,他褲袋裏的打火機都被顛得飛出來了。

古皓白依然沒表任何的態。

等到上了平坦的馬路,夜風吹樹,沙沙的在人耳邊作響,古皓白才慢悠悠的問阮愫:“你真的有駕照嗎?”

意思是對她的車技表示深刻的否定。

“有啊。”阮愫回答,“在上學期考的。考完今天是第一次上路。”

“呵。”古皓白笑了一聲,“靠邊停,我來開。”

“不行。你喝酒了。”

“沒事,一點。”

“眼睛都喝紅了。”阮愫說。

“不至於。”他別臉看了一下窗外的夜色,像是在刻意掩飾。

“那個叫韓璽的剛才叫你幫什麽忙來著?”阮愫知道今晚這飯局是韓璽為了找古皓白幫忙才請的。

“幫他找他老丈人。”古皓白回答。

“老丈人?”阮愫問。

“藤淺的生父好像是個頭銜很高的軍隊領導,韓璽找了很久,有些身份隱晦的人他不好去翻別人的過去。”

“那就讓你去找?”阮愫試著推測,“他來這趟不僅告訴你,他們結婚,還讓你幫他找老丈人?”

“韓璽是不是有點欺人太甚啊?”阮愫喟嘆。

“哪裏欺人太甚了?”古皓白不解。

“你明明喜歡他老婆。”阮愫一時情急,口無遮攔的說了。

古皓白笑了一下,問:“我看起來像是覬覦別人老婆的人嗎?”

難道不是嗎。阮愫暗自在心裏說。阮愫一直以為他喜歡藤淺。

“我不是那種人。”古皓白很篤定的說了這麽一句,年少的時候,他的確對藤淺產生過好感,但那是十六七歲時候的事了。

在他後來的閱歷裏,那樣的好感是太過純真又簡單的,就像是清晨沾在校園裏綠樹濃陰上的露珠,一旦日正當空,這點小小的存在就會被輕易的蒸發,然後消失不見。

今晚見到韓璽跟藤淺這兩個高中同學,他更多的是羨慕。

那樣的成雙成對,他覺得他這輩子都感受不到了。他覺得,他真的很難喜歡上一個人,更不要說像韓璽那樣狂愛上藤淺。

“……是嗎?”阮愫慢吞吞的附和了一聲,好像很失望似的。

然後阮愫不再說話了,乖乖的睜著大眼睛,挺起纖薄的背,盯著前方車窗,聚精會神的駕駛。

軍用車的座位跟方向盤都又高又大,她身形纖瘦,搭著兩只細長的手臂開車,場面非常的不和諧。

古皓白盯了她幾眼,問:“你給蘇禹初開過車嗎?”

古皓白想蘇禹初那樣的花花公子肯定在很多場合都會喝酒,阮愫跟他一起出去,參完局,肯定需要幫他開車。

“沒有。”阮愫回答。她可從來不伺候蘇公子。

她這麽一說,古皓白反而心裏有一股欺負了她的感覺。

他也不明白怎麽他跟阮愫表了個態,說他不會覬覦自己兄弟的女人,她就像被掐斷莖稈的花一樣,一下子枯萎了。

後來兩人都沒再怎麽說話了。

為了緩解尷尬,古皓白擰開了音響。

他這人來了西境之後,就跟現在的通俗文化有點障礙。

十七歲他就進了軍隊,軍隊實行軍事化管理,不是隨時都能上網。

所以他對時下流行的歌都不怎麽聽。

以至於他的車載音響打開,隨機播放的歌是LINKIN PARK《leave out all the rest》。

像阮愫這樣的人,後來聽的都是什麽Alan Walker,時代早就變了。

所以古皓白這人真早就過時了。

可是,阮愫還是被這首歌打動到了。

猶記得那年的東塘的校慶晚會,少年被他的一幫好友推上舞臺,即興表演節目。

“古皓白,唱歌!”

“古皓白,跳舞!”

“古皓白,你平時不挺酷的嗎?現在上了舞臺,就大傻逼一個!”

禮堂裏坐著的學生都在起哄。

跟古皓白關系最好的韓璽吹響口哨,高聲吆喝,“來啊來啊,喜歡古皓白的女生們,都來看看古皓白是個膽小鬼,上臺連節目都不敢表演的,誰再喜歡他,是誰眼瞎。”

穿著雪白校服襯衫跟深藍校褲的酷帥少年面對臺下的冷嘲熱諷,很快舉起了話筒。

他用他沙啞帶醇的聲音唱了一首英文歌,唱完之後,全場沸騰。

女生們瘋了一樣,為他尖叫:“古皓白!你真的好帥啊啊啊啊!太帥啦啦啦啦啦!”

那時候,他唱的歌就是這首。

阮愫到現在都還記得他站在東塘高中小禮堂的舞臺上,板著一張五官精致的俊臉,又酷又冷的唱完了那首歌。

他的英文發音很準,吐字跟換氣都很符合原唱的那種逼王的調調。

掀他上臺的那群哥們兒本來想讓他出醜,結果是讓他大出風頭,征服了在場所有女生。

在那個年代,在小縣城的高中裏能把一首Alternative的搖滾英文歌唱得跟CD機裏播出的一樣,簡直是不可思議。

後來阮愫才聽學校裏喜歡他的女生提起,他是在美國上的小學跟初中,英語算是他的半個母語,高中不知為何,他忽然跑回來在江浙一帶的小縣城東塘上。

在東塘上完高中,他就去部隊裏當兵了。他從東塘高中走後,很多人都得不到關於他的消息,因為他總是跟著部隊在各個地方到處走。

也許是年紀輕輕,他就去了很多地方,讓他的心性跟性格總比同齡人顯得老成了許多。

他一開始當兵,是在北城的陸軍部隊裏,後來才來了西邊參加邊防戍守。

阮愫不知道高三那年他為何要放棄高考,選擇當兵。更不知道他為何要一直這樣自我放逐。

好像去得更遠,離喧鬧的人群更遠,他心裏就更舒服。

其實他成績很好,只是他一直不願意好好寫卷子。

暗自想起那些關於他的事,阮愫的車已經停在了自己住的賓館門口。

“我到了。”阮愫說。

“今晚謝謝你。”古皓白說。

阮愫解了綁在自己身上的安全帶,跟他道別,“我回賓館了。”

“嗯。”他也解開身上的安全帶,下了座位,想換位置去駕駛座。

阮愫正好繞過車頭走向賓館正門,兩人正好在車頭正中央迎了個正著。

古皓白看著她瑩潤帶媚的眼睛,說:“晚上的事不要告訴蘇禹初。”

“什麽事?”阮愫問。

“你跟我出去吃飯,假裝是我女朋友的事。”

“放心吧,我不會說的。”阮愫回答。

古皓白想啟唇問,阮愫今晚為何要在韓璽面前假裝是他女朋友,話到嘴邊,還是算了,他想起了她故意塞在他軍褲裏的那只耳環。

他甚至有一點後悔今晚叫她去了。他的出發點是以為她是藤淺的粉絲,而他也確實不想單獨出席,當那對準夫妻的電燈泡。

阮愫很善解人意,因為今晚的場合他有些尷尬,便假裝是他女朋友,其實嘴上一句假裝就夠了,沒必要在韓璽跟藤淺的眼皮底下往他懷裏貼。

經過今晚,古皓白產生了一股男人的直覺,隱隱覺察出了阮愫的圖謀。

但是,他還是寧願相信不是這樣。

他在腦中搜刮,是不是在哪裏見過阮愫,但是因為他去過的地方,遇過的人實在是太多了。

他想不到在蘇禹初把阮愫介紹給他之前,曾在哪裏遇到過阮愫。

她小他兩歲,他們不可能同過窗。

“祝你這趟支教順利。”千言萬語匯成最後六個字。

“謝謝。”阮愫點點頭,自己進了東月賓館的大門。

阮愫洗完澡,躺到床上,臨睡前,插上耳機又聽了一次在古皓白車上聽的那首歌。

記憶裏的瘦高少年站在舞臺上,單手握著話筒,將千篇一律的白色校服襯衫跟深藍色校服褲穿得矜貴清雋,面孔俊逸,鎖骨凜冽。

眼神放空,薄唇牽動,懶懶唱著歌,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裏。

陽光穿透禮堂的玻璃,照到他線條銳利的臉孔上,讓他的眸中盛滿炙熱璨光。

他從來都不知道,那時年少又稚拙的阮愫就坐在臺下,為他心跳怦然。

作者有話說:

我只想知道,皓子,以後你跟你老婆一起開那種車的時候,你的逼王面具拆下來,要放在哪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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